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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部署,着力解决我市企业人才需求,努力培育一批“懂经济、懂产业、懂企业、懂企业家,会招商、会安商、会亲商”的年轻干部,助力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六安市“政府录用、企业使用”(以下简称“政录企用”)引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和计划

2024年六安市公开引进100名人才(其中市本级30名,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各10名),详见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才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内外理工类专业(含个别急需紧缺的经济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吃苦耐劳,在思想上能接受在企业工作锻炼3年;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设定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市内尚在服务期内的“政录企用”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才程序

引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才公告于4月2日在六安先锋网(https://www.laxf.gov.cn/)、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luan.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引才过程中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luan.gov.cn/)。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本次笔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引才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引才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考试范围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中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其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至26日从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考生自行访问查询。(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引进人才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引才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在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引才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报考人员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备份留存)。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正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合成总成绩

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面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引才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引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先锋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有关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才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引才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才与市、县(区)人社部门签订3年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安排到所报考企业岗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个人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由市、县(区)人才中心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

3.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保障

(一)人才聘用后,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原则,派驻企业工作3年。派驻企业根据工作业绩,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人才符合享受属地其他引才优惠政策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因“政录企用”人才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按属地规定办理。

(三)人才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企业具体负责,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给予指导监督。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企业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情形的聘用人员,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四)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人才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根据各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上岗的事业单位。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及《有关问题解答》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79743(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564-3376209、337610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4-337065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1.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有关问题解答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报名的证明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参考专业目录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有关问题解答.docx

附件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4年六安市“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报名的证明.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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