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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心理研训教师、学生成长指导教师的公告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宁波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牌子,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职责:开展教育政策、改革发展的综合研究以及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各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普及教科知识、技术和方法,服务与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传播、推广、转化优秀成果;构建教科研协同创新机制,开展合作交流;开展教育评估研究,协助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一:心理研训教师(1-2名)

1.主要职责:负责心理课程教学、中心心理辅导及科普区域相关工作的开展等,协助联系各区县心理健康工作。

2.岗位要求:

(1)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接受2024年应届毕业生实习)。

(2)具有心理咨询、心理学专业领域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优先,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指导实践能力。

(二)招聘岗位二:学生成长指导教师(1名)

1.主要职责:协同开展学生成长指导研究等工作,协同学生成长指导活动和职业体验活动课程开展等。

2.岗位要求:

(1)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35周岁(接受2024年应届毕业生实习)。

(2)有较强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能力,要求文字功底扎实、沟通交流能力突出。

(3)有一定的实践研究能力,近五年来反映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的代表作1篇。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特别优秀者薪资待遇可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非本大市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要求JPG格式。发送至nbczzdzx@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2周内未联系考试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沈老师:0574-87287693;邬老师0574-8901763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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