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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科技创新“一网通办”服务、科技新闻宣传、科普公共服务、档案资料管理服务、科技统计及年报年鉴编撰等职能。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统计调查 1人(初级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统计调查(初级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

参与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开展统计调查政策宣传、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撰写调查报告和相关研究报告,参与科技指标跟踪和《上海科技统计年鉴》、《上海科技统计数据手册》等统计出版物编写。

2、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熟悉统计调查流程和科技统计指标,具有较强的数据敏感度,以及文字表达和报告撰写能力;

3)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专业优先;

5)具有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0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hr@sstic.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如:统计调查-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16:00止。

报名材料:《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创新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参加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该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

(四)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根据招聘职数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五)考察

由创新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hr@sstic.sh.cn

联系电话:33383464

监督电话:23112509


附件1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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