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资人社函〔2023〕7号)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资兴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计划招聘人员4名,其中: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2名,社保办事窗口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符合《湖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资兴市城镇户籍,中专以上学历,懂基本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能遵守公益性岗位工作纪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中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是指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战退役士兵、复员士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
6.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7.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人员年龄计算办法:如年龄要求满40周岁的,即在1982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不含周末),报名地点为市人社局人事股(403室)。
3.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人事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由市人社局确定适当的考试方式,考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对象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市人社局签订《资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协议》,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三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湖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7号)执行(资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由市人社局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个人部分自理),另参照市人社局临聘人员给予年终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
五、咨询电话:0735—3392331。
附件: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