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公开招聘第三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参与体检。于2023年11月16日(本周四)上午8:00自行前往龙港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或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1.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0577-59896608(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龙港市公开招聘第三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