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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全市公安机关警力短缺问题,根据《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规定,固原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符合《岗位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烈士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单列计划,采取特殊定向方式招聘,免予体能测试和笔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或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已与公安机关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招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岗位表》(附件)。

报考者对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岗位表》中列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bm.cptae.com/tip/。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11月20日18:00准时关闭,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网站,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考试公告,点击“当前考试”后,选择“2023年固原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2.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按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请勿报名。

因更正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没有提交报名表的报考者,不再补报。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者在最后一个报名日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在固原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告。

(二)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共设三项: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

≥265cm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体能测评结果

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考者笔试前到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长期保存。因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一般为1:5,定向招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要求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共设两科(一场同时考),均为客观题,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逻辑判断、言语理解等能力,《警务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础知识和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

每科满分100分,共200分,时间共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固原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上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请关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告。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组织开展岗位调剂,并向社会发布调剂公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因面试比例限制等未能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可参加调剂;若经调剂仍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再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合并相近岗位。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二)面试在固原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于面试结束后组织开展二次岗位调剂,并向社会发布二次调剂公告,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参加调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和政审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人员名单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布。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资格复审和政审

(一)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统一收取拟参加体检人员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标准进行。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凡在资格复审和政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因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放弃资格、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取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展,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报考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九、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补充招聘

出现岗位空缺,将公开启动补充招聘,从本次招聘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的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经体检、聘用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本轮补充招聘因资格复审、政审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合并相近岗位招聘的,按照合并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

补充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本招聘单位所有岗位体测、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的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经体检、聘用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本单位所设岗位均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招聘单位所有岗位体测、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的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经体检、聘用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参加笔试、面试未被确定为政审对象,以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因面试比例限制未能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在下一次招聘前,根据固原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需求,具备免于体能测评、笔试等环节参与应聘的资格。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新聘用辅警工资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安固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的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

举报电话:0954-2641300/0954-2068936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固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固原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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