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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9月编制内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本次体检由西南医科大学集中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如下:

1.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早上8:30

2.体检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3.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3)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体检前禁食、禁饮。

(4)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5)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6)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6)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7)递补。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0830-3160509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830-3163678

附件: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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