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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社工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安顺市户籍(生源)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安顺市户籍(生源)人员,配偶须为西秀区户籍或本人在西秀区生活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24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社区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2)在西秀区所辖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

(3)近5年来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2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3)取得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

(4)在西秀区所辖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

(5)近5年来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4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需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案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招聘岗位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所招聘的街道或新型社区党政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所在街道或新型社区下辖城市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3012),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8: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3012),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由区社工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区社工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0月26日18: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0月26日18:00至10月2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社工招聘办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进入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信息修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区社工招聘办申请,经区社工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8:00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3012),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12: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打印准考证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

(一)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区社工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和“西秀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3012),在线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5.配偶是西秀区户籍的须提交配偶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西秀区生活一年以上人员(截2024年10月24日)证明由居住地社区(村)出具。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西秀区所辖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证明(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近5年来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为非安顺市户籍,但为安顺市生源的,需提供生源地相关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资格条件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支部公章)。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区社工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区社工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及面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面试成绩未达相应最低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和“西秀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0%×60%+面试环节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社工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递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街道(新型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各招聘街道(新型社区)须组建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社工招聘办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和“西秀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由所属街道(新型社区)党(工)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按照《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待遇保障和管理

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套改实施方案》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城市社区工作者由街道(新型社区)党(工)委统一管理考核,党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社区党组织。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区社工招聘办,如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五)本方案由区社工招聘办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社工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25359、0851-33325362(西秀区委社会工作部);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46077(西秀区委组织部)。

附件:附件1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附件2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3:西秀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西秀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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