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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2025年区属企业管培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人才特别是优秀高校毕业生在突破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和怀柔区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畅通优秀人才来源渠道、增加高素质人才储备,现面向部分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管培生,作为怀柔区区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现将北京市怀柔区2025年区属企业管培生(以下简称:管培生)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怀柔区计划为区属企业招聘管培生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部分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北京市属高校高精尖学科以及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上述学校(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愿意到国有企业工作,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3.具有招聘企业和职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志于在北京市怀柔区区属企业长期发展;

7.截至2024年10月,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91年10月及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人员优先: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9.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各企业招聘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至2025年2月28日24:00止,超过报名时间投递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投递,具体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材料记录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由各企业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遴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聘者以实际收到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集中遴选)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线下方式,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从个人基本素质、职业胜任力、管理能力等方面予以评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面试

笔试阅卷完成后,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主要有两个环节:第一环节突出岗位能力考察,占面试总成绩30%;第二环节突出考生综合素质考察,占面试总成绩70%。

(五)面谈

根据应聘者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就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面谈,经双向选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背景调查

应聘者按规定参加体检,招聘体检工作由各招聘企业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织。体检合格者,开展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背景调查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属企业“管培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配套政策

(一)薪酬待遇

综合企业情况及个人表现,入职一般安排所在企业中层助理或项目主管岗位,并根据各企业现行的薪酬标准区间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一般安排在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职务)岗位,并根据各企业现行的薪酬标准区间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二)培养管理

管培生实行动态管理,培养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培养期分三个阶段进行轮岗锻炼:一是在企业基层进行轮岗,时间一般为半年;二是在区属一级企业协助分管领导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三是到区属一级企业内设部门岗位或区属子企业班子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半年。

(三)选拔任用

管培生培养期满后,对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企业确定岗位需求后,经双向选择,管培生可作为企业员工留在企业工作。对获得一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的,经相关程序可提拔为区属一级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职务);特别优秀、企业和岗位急需的,经相关程序可提拔为区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或相当职务)。

(四)锻炼成长

管培生统一纳入区国资委系统青年人才库集中管理,并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对符合政策条件且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培养潜力、愿意长期稳定在怀柔发展的个别优秀管培生,可由企业为其申请人才引进。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应聘区属企业的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者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岗位介绍、报名邮箱及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4.政策咨询电话:010-6969025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5.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所有。

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2025年区属企业管培生招聘岗位;

2.招聘学校(学科)具体名单。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

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2025年区属企业管培生招聘岗位

附件2-招聘学校(学科)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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