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和上海海图中心均为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港口航道测量绘图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面向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测绘和水文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要求应聘者应为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425分以上。年龄要求为本科生应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1.招聘岗位:海道测量1岗位。
(1)招聘人数:4人。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测绘工程、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2.招聘岗位:海道测量2岗位。
(1)招聘人数:3人。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技术、海洋工程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招聘岗位:水文外业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
(二)上海海图中心。
1.招聘岗位:海图编绘管理岗位。
(1)招聘人数:6人。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
(3)专业要求: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英语水平、年龄等各项要求;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为具有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和笔试、面试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招聘6人,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具体地点在武汉大学)
第二批招聘4人,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市(具体地点在河海大学)。
第三批招聘4人,考试地点设在青岛市(具体地点在山东科技大学)。
当出现上一批次未能完成招聘计划时,剩余招聘名额调整到下一批次招聘。
(一)报名。
武汉大学、河海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校现场报名。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现场报名时间到相应大学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和时间:
(1)武汉大学,2023年11月23日08:30-09:30;
(2)河海大学,2023年11月28日08:30-09:30;
(3)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11月30日08:30-09:30。
对于现场报名的人员,将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天安排参加笔试。
2.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18时至2023年11月23日18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bzx_zp@163.com。其中,2023年11月22日以前通过网络报名的,可以选择参加任一批次的考试,2023年11月23日当天网络报名的,只能选择参加第二批次或第三批次的考试。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每人只能报名应聘其中一家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表样式见附表。除了填写报名表外,欢迎自愿提供本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参加相关专业技术研究、奖励证书等情况。
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通报毕业生所在学校。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武汉大学现场报名考生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考场安排按报名现场通知;
河海大学现场报名考生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考场安排按报名现场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现场报名考生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考场安排按报名现场通知。
2.科目
笔试科目为《测绘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3.准考证
考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本次笔试。
(三)面试。
1.人选
每个招聘岗位均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1人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
面试时间为笔试当天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以笔试现场通知为准。
3.准考证
考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本次面试。
4.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主要考核考生的测绘相关专业水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如: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等额确定参与体检的人选。体检在毕业前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没有色盲、色弱的情况。考生处于妊娠期的,暂缓体检,待妊娠期结束后再安排体检。
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标准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组织开展。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通过体检政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明确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在读期间到正式聘用前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优先接受和安排拟聘用人员到相关单位实习。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选。明确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在读期间到正式聘用前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优先接受和安排拟聘用人员到相关单位实习。
(七)公示。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2024年7月向拟聘用人员发报到通知,被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核发工资,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地方规定,结合新聘人员需求,提供集体宿舍,办理公租房,办理户籍。
四、职位要求说明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同符合大学英语CET4测试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2.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TOEFL)考试80分及以上;
4.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以第二专业报考者需同时具备该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六、咨询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1-66072645。电子邮箱:dbzx_zp@163.com。
本招聘公告由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