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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资源交易帮办2名。

二、用工性质及岗位内容

用工性质为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指标的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内容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共资源营商环境等业务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志于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业的合法公民。

2、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其中:01岗位要求专业类别为法律类、02岗位要求专业类别为中文文秘类或经济类(专业类别划分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前取得;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评价初选、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3日;

2、报名方式:统一填写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spjrsc@126.com,其他方式不受理;

3、报名须知:报名邮件标题分别为“姓名+应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岗位名称代码01”、“姓名+应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岗位名称代码02”,报名表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请仔细审核后发送,报考人员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初选

报名结束后,分别在2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中进行适岗评价初选。2个岗位分别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选择3名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表中填写的技能证书、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适岗评价初选人员中择优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参加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2个岗位面试得分第一名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1、报考咨询电话:80996043、83888871

2、监督举报电话:80321457(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

附件: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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