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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评议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持续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全面提升区管国企内设部室和所属企业办事服务质效,根据《2023年度瓯海区万人评议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1.各区管国有企业要根据全区万人评议活动要求,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内部评议工作方案,对所有内设部室和所属企业组织开展评议。

2.以具有内部审批服务类内设部室、经营服务对象涉及面较广企业、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类企业为重点,选择32家单位作为参加区级评议的对象(以下统称区级参评对象,详见附件1)。

二、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聚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区委“四个年”行动等中心工作的推进、落实;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在为客户、为民办事中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健全优化企业内部管控机制,有限防范各类风险,提高内部办事效率。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是否存在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上项目,浪费资金增加经营成本;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议办法

区级参评对象评议指标由主管单位日常评议(满意单位推荐加0.5分、末位名单选送减0.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45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分)、执法案卷抽查及依法行政评价(10分)、履职现场会评价(15分)、网络评价(15分)和加减分组成。根据职责分工,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区管国有企业主管单位日常评议。

主管单位日常评议由组织领导评价和履职成效评价构成。组织领导评价由区国资办根据《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主管单位日常评议指标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赋分。履职成效评价由各区管国有企业以集团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评议细则,每半年度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占20%、60%、20%的比例提出区级参评对象履职成效评价结果,区国资办根据《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主管单位日常评议指标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结合所掌握的平时履职情况进行赋分。根据组织领导评价和履职成效评价得分结果,确定满意候选单位和末位单位名单上报区评议办。

其他评议指标评价办法见《2023年度瓯海区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管国有企业要按照评议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评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内部评议活动。

(二)坚持以评促改。评议活动要按照争创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始终将优化服务质量放在首要位置,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将服务对象、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限时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问责。

(三)聚焦宣传引领。各参评单位要加强总结提炼,主动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监督投诉二维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虚报、漏报、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击报复或干扰作出不满意评价、投诉举报的服务对象;严禁在网络评议阶段以各种形式拉票或干扰投票。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

区级参评对象名单

2.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

动主管单位日常评议指标评价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

活动区级参评对象名单

序号

所属集团

所属类别

中层部室和所属企业

1

经开集团

国有企业

工程部

2

投资管理部

3

资产经营部

4

浙江京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

温州市瓯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6

温州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7

温州瓯域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

温州市瓯海高教新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

新城集团

工程管理部

10

资产经营部

11

投资发展部

12

温州瓯发置业有限公司

13

温州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

温州市瓯新资管服务有限公司

15

温州瓯海新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7

旅投集团

工程管理部

18

企划运营部

19

投资发展部

20

温州市瓯海区物产有限公司

21

温州肯恩小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

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3

温州市瓯海区瓯旅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4

温州市瓯海泽雅休闲旅游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5

铁投集团

招商经营部

26

资产管理部

27

工程前期部

28

工程建设部

29

温州市意达劳务有限公司

30

温州高铁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31

温州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2

温州市瓯海高铁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2

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

活动主管单位日常评议指标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方式

主管

单位

日常

评议

组织领导

评价(20分)

未研究制定本单位参与万人评议的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的,扣5分。未落实领导与专人负责万人评议活动日常有关工作的,扣5分。

查看台账、随机抽查。

年度开展内部监督检查3次以下的,每少一次扣3分。

履职成效

评价(80分)

区级参评对象未按照评议活动要求收集、报送办事服务信息,视情每次扣5分。

在各区管国有企业确定的初步评价结果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各区级参评对象进行打分。

区级参评对象发生服务对象、群众投诉情况,查实情节严重或后续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发生作风效能负面事件的,视情况每次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工作业绩达不到预定目标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发生负面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存在较大问题,且不积极优化完善的,视情况每项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扣10分。

区级参评单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10分。

区级参评对象工作受到相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表扬(发文)的,每项加5分,每提高一个级别再加5分。

合计100分

汇总组织领导评价和履职成效评价得分,确定满意候选单位和末位单位名单上报区评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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