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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海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下半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名单(见附件2)进行公布,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周一至周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审查地点

海东市政府办事大厅一楼(地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园壹号西北侧470米)。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一)《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在“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报考面向全国招聘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交)。

(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的教师资格证原件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现场验证。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原件。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原件。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除提交前5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如果上半年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下半年教师招聘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应于2024年10月13日(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各招考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中小学岗位的少数民族加分考生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经审查后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笔试加分,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重新排名。

四、其他事项

(一)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并截图留存。

(二)原则上考生本人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本人须给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交招考单位审查,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见附件3)。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四)面试时间预计在11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并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海东市教育局0972-8611713

附件:1.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点此链接登陆系统查看个人成绩)

2.2024年下半年青海省海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2024年下半年海东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书

海东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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