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巡防工作,建设平安山城,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10名,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出生),有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身体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纹身;
6.鹤壁市户籍,具有山城区户籍、退伍军人优先;
7.同等条件下,具有摩托车驾驶资格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需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山城区治安巡防大队(红旗街西段凉水井社区)
报名资料提交:本人需将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摩托车驾驶证复印件、报名表等资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百分制,体测项目为:俯卧撑、1000米。体能测试成绩=俯卧撑成绩+1000米成绩,共100分(每项各50分)。
四、体检和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人数的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人员缺额的,可从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二)体检合格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因政审对象放弃、政审不合格造成的招聘人员缺额的,可从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山城区治安巡防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集训,时间为1个月。
(二)巡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岗前集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考勤工资+夜巡午餐补助,统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统一配备工作用装,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见原文
监督电话:见原文
原标题:招聘10人!鹤壁市山城区治安巡防大队公开招聘巡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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