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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枞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枞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10月31日(星期四)。

体检对象:

序号

选调单位

姓名

现工作单位

备注

1

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陈兆康

义津镇人民政府

2

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张 旭

义津镇人民政府

3

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张 涛

钱桥镇人民政府

4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吴 锦

钱桥镇人民政府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10前到县教体和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楼十楼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个人人事(学籍)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填报《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考察结束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1月8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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