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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凤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受凤阳县人民武装部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2名(A岗位1名,B岗位1名),主要担负全县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应征青年役前教育训练、学生军训;人武部机关赋予的其他业务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刑事、行政处分,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热爱武装工作;

3.性别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服役满8年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服役要求:A岗曾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B岗面向退役军人,无年限要求。

6.个人形象气质好,体形匀称,体重符合军人标准,普通话标准;

(二)附加分项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A岗:1.曾在旅级(含)以上单位“四会”教学比武中获得通报表彰的(其中:旅级单位加2分/每次,集团军加4分/每次,副战区及以上加6分/每次);

2.曾有新闻报道工作经历且在报刊杂志发表过个人署名文章的(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加3分/每次,军报媒体加4分/每次)。

B岗:1.担任过作战部队司务长、会计、出纳的加3分;退役后在地方从事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加3分。

2.取得初级会计师或初级经济师职称的加1分;取得中级会计师或中级经济师职称的加3分。

此外,中共党员加2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视情加1-2分;

以上项目根据提供佐证材料,作为总成绩附加分项目。地方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在服役期间受过党纪、军纪处分的;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民兵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采取公开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网上公示的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凤阳县人民武装部(府城镇禁垣北路12号)。

2.联系方式:刘干事,17856002898;宫干事,15655080759。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5)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6)《凤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7)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统一考核(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1.笔试(100分):(1)基本理论: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国防和军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2)公文写作:根据情景内容或主题要求进行写作,要求符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语言流畅(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基本理论70分,公文写作30分,时间120分钟内完成)。

2.体能考核(100分):主要考核体型、单杠(男生考核引体向上、女生考核单杠曲臂悬垂)、仰卧起坐、3公里跑(按照新招录聘用文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按满分100分、比重各占25%赋分)。

3.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位在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形成应聘者总成绩=(笔试、体能考核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对象,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五)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事业单位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资

年度实际到手工资不低于上年度滁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用工单位薪资发放标准要求,由我公司负责工资的发放和单位需承担部分“五险一金”的缴纳。

(二)食宿及服装

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担负组训任务期间,统一保障食宿;上班期间就餐,参照部队就餐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可发放军服。

(三)其他待遇

参照本级其他教练员待遇执行。

五、聘用及解聘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试用期满且经人民武装部考核合格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解除聘用关系:1.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不服从人武部教育管理、严重违反人武部纪律规定的;3.经考核不适应岗位要求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政策调整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六、其它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考核合格后续签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负责解释。

附件:凤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docx

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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