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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

中共海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干事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须先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认定、社区审核认定推荐、就业部门复审认定、人社部门最终确定。

(二) 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 报名者户口需为城镇户口且户口上家庭成员都为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海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2)向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四) 审查推荐

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按要求开展人员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意见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及时通过海晏县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安置。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8号)

联系电话: 0970-8631003

五、岗位工资及待遇

岗位补贴按现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食宿问题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6.申请人就业援助相关资料;

7.海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两张蓝底小二寸照片;

8.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2024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计划表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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