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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21-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体检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凌云县有彭碧辉等7名同志符合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我县定于2023年11月16日进行凌云县“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转编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凌云县“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进行。

(二)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18:00)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

(三)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四、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核程序要求的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给予聘用。

咨询电话: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0776-7612101。

附件:1.凌云县2021-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体检人员名单

2.凌云县2021-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体检须知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凌云县2021年—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拟考核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凌云县2021-202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直接考核入编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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