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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加快秭归县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经历者优先。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有篮球、足球、羽毛球相关体育运动以及公文写作、视频拍摄剪辑等特长人员,将给予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共5名。

(一)执勤战斗员(3名)

年龄为18-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主要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训练、消防安全宣传,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

(二)消防车驾驶员(2名)

年龄为20-35周岁,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3年实际开车经历),熟悉秭归县交通路况,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17:30),报满即止;

2.报名地点: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茅坪镇丹阳路35号,联系电话:王队长0717-2865318、13647179001);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退伍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2张,自带求职登记表。

三、工作地点和时间

招录上岗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在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公休时间灵活安排。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签订劳务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服装;

3.根据工作年限和级别分别享受每年5天、10天、15天、20天带薪年假,并享受单位安排的每年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执勤战斗员月薪资4800-5500(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消防车驾驶员月薪资5500-6000元(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面试、基础体能测试两部分。(详情到队咨询)

六考察与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依次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聘用与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转为正式员工。聘期内,人员由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本次征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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