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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72号)15楼1506会议室。

(三)需要提供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要求在有效期内)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最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历次岗位变动(包括转隶、调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表(审批表)》等首次进入单位的录用或聘用相关文件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本人页。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复印时间并盖章确认。

5.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的有关佐证材料,可以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时间起止、证明人姓名及职务)或从事相关工作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顺序整理并提供《报名推荐表》《报名表》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备案认证报告、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等,上述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对报考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递补人员疏忽错过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时间:2024年11月9日

(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于2024年11月7日16:00开始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考生提前半小时入场,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试开考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3.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665215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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