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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锦屏县委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调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12)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不符);

2.《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下同);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4.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被国有企业开除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报名截止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1.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ping.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次招聘在中共锦屏县委组织部和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锦屏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会议室。

3.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相关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资格初审及复审时均使用该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4)《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报考前户籍证明和生源证明;

(7)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现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8)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5)。

(9)提交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资格初审。对应聘的报名人员,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完成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现场或通过电话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未收到审查结果的,请致电0855-7318086联系咨询。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审查人员的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16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15日17:3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2024年11月15日17:30至2024年11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审查期间的,由报考者向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考生本人向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经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修改。

3.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往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地址:锦屏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

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1月23日上午。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科目。

9:00-11:00《综合知识》

所有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考试。笔试成绩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ping.gov.cn/)进行公告。

五、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面试前携带报考职位所需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锦屏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初审合格但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或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地址:锦屏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会议室)领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40%+面试环节成绩×60%。其中: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四)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的平均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笔试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的,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察工作在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被国有企业开除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的人员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

8.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县机关(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含选调生);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

11.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中共锦屏县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填写《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财政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在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关系。

聘用到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1.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5.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模板)

6.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

7.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汇总表

附件1: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2024.11.4.xls

附件2: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党员身份证明.doc

附件6: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docx

附件7: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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