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录计划
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28人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10人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11人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22人二
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治考察、体格检查和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三
工作岗位及职责
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四
招录基本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持B2以上(不含A3)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最高放宽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五)限招录男性《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八)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之一的,优先录用。1.持有A1、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予以优先录用。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的,予以优先录用。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有吸毒史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五
招录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1、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2、报名地点:(1)报考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都匀市七星路20号七星路消防救援站(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门旁)咨询电话:0854—8320119(2)报考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福泉市体育馆4号出口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854-2224905(3)报考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瓮安县太平大道东50米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854-2621007(4)报考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惠水县和谐路1号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法院后面)咨询电话:0854-62205443.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1)《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张;(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5)奖励证书及各类职业资格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6)个人征信报告;(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在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二)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四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拖拽,参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2.考核时间与地点:由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录情况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在测试体能项目前签订《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三)心理测试按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法进行,当场宣布测试结果,每名考生只测试1次,不合格者淘汰。(四)面试1.执勤岗位类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2.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以上视为不合格。3.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五)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面试成绩100%。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六)体格检查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递补。体检由各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七)政治审查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六
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黔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逾期未报到的、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思想严重波动的、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或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三)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四)在招录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对录用后未报道、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七
职业发展和保障
1.按照黔南州相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岗位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或从事1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4.执勤岗位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按规定带薪休息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执勤作战训练、重点任务推进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轮休、调休。5.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管理骨干,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八
注意事项和要求
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尽事宜,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九
纪律监督
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中,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54-8325136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招录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