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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监测站文秘岗位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工作需要,我局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监测站文秘岗位临时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1

文秘岗位--监测技术工作

2人

大专及以上

生态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

40周岁以下

2

文秘岗位

2人

不限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三)政治素质高,道德品格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要求。

(五)有化验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聘用人员主要安排在我局环境保护监测站从事文秘和监测技术工作,工资按区同等招聘临时文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址:湛江市东海岛湛林路30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有关材料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泰华大厦61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0759-3628816

报名时请携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我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局统一组织面试。

(四)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后需到县级以上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在泰华大厦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对象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规定

合同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对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聘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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