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善做群众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智能手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愿解除原有工作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网格员11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16日(9: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金兰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王堂村111号,联系人:周远航,联系电话:0830-8656320)。
(三)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当天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金兰街道公开考试选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11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笔试、面试各100分,各占总成绩50%。
(七)成绩公示。总成绩在金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外公示栏进行公示,请自行前往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人:周远航,联系电话:0830-8656320)。
(八)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街道统一组织人员到泸州市范围内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实地审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审查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金兰街道办事处根据空缺名额,决定是否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金兰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影响录用的问题、或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需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社区网格员上岗后,补助按月发放,补助标准不低于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执行标准为1970元/月),并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