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共81人)及考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欧阳桃、黎若彬、叶华莹、吕赟、张嘉欣、戴昕、刘彤、李琬珺、晏雯芊、李思慧、孙葛珂、卓熙樾、彭文丽、王龙、杨波、宋丹丹、熊儒煜、闻鼎、肖勇、陈雷、易伟堂、马朋、鄢珊珊、易新宇、卢奕婷、程誉霈、杨宇欣、吴奇美、曾毓、郑芸佳、邹文武、潘阳、李慧、黄珊珊、罗雨婷、郭银玲、肖赵欣、袁芯、刘洁、彭雪雯、张婷、吴学琴、周燕、司长敏、陆慧、聂海林、李凯羿、兰清扬、易广成、王瑶、张鹏、曾露、吴芬、李芷怡、万雪莹、刘芳、邹燕琴、雷贤萍、李茜茜、胡思、李筱、谢清波、马勤、余丽霞、李攸棠、张颖幸、张崇茂、张运含、李宇坤、朱柄熊、杨柳、袁梦玲、姜天赋、杨军、罗晨、龙嵛葭、邓春、温暖、欧阳宇航、景秀园、唐家文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大门广场旁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路演厅。
3.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在读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证明。
(6)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材料务必与招聘公告中岗位要求相一致,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2)考生现场领取《资格审查表》,由用人部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监督检查室审验原件,联审后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录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材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1栋教学楼一楼
3.要求考生在11月19日上午8:00前到达学校第1栋教学楼一楼,准备参加面试。
电 话:0795—3992099 人事处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