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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前镇综合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我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3.专业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6.有相应的工作经验者和退伍军人优先。

7.有乡村振兴、文字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违反纪检、综治、“两违”等相关政策法规的人员。

三、招考方式

原则上只采用面试的考核方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可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庙前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4.联系人:

黄先生,联系电话:13225033017

龚女士,联系电话:18159410978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庙前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6.体检。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

1.试用期为3个月。

2.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庙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庙前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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