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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雷锋式教师”遴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抚顺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躬耕教坛,强国有我”雷锋式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抚教发﹝2023﹞1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教育系统“躬耕教坛,强国有我”雷锋式教师遴选工作,经逐级推荐、专家遴选、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将抚顺市“雷锋式教师”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1月13日17点前以电话、邮寄信件举报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宣传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邮寄信件举报应告知或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57500697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 抚顺市教育局宣传部

邮政编码:113000

附件:抚顺市“雷锋式教师”拟定名单

抚顺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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