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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聊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录用计划公告

按照《2024年度聊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执法职位A(职位代码13725013004000001),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2.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13725029003000001),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3.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13725029005000001),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4.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职位代码13725029006000002),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5.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D(13725029007000004),录用计划2名,5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5:1。

6. 中共聊城市东昌府区委组织部—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管理职位(职位代码13725030018000001),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7.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C(职位代码13725034020000003),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8.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普通管理职位(职位代码 13725034026000001),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取消该录用计划。

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请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原报考单位,于11月18日16时前履行改报程序。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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