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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成立于2000年3月9日,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也是集科研、教学和采供血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心血站,主要负责番禺和南沙两区的血源招募以及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工作,统一向两区各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用血。本站服务范围约1314.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300万人,年采供血量为10吨左右,从未发生过因输血导致的传染性疾病,确保了两区人民用血安全,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源于自愿无偿献血,以及为临床提供100%合格血液的目标。

一、招考职位、对象

(一)招考职位:1个(详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2023年毕业生。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我站本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的报名截止日。

(二)年龄条件

1.2023年毕业生:年龄不限。

2.社会人员:

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为例,即要求招考对象须是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含1988年11月1日),其他以此类推。

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为例,即要求招考对象须是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含1983年11月1日),其他以此类推。

(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未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五)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报名截止日期为界。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公开招考公告发布在“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个人报名资料以“应聘者名字+报考职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018748490@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6:00。通过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考试,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3.报名提交资料:

(1)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工作经历证明、岗位培训证书等证件、证明。

2023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一张。

(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注意:报名表需在一页A4纸内打印完整,不允许分页打印,报名表须张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后上交。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大楼,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考试方法:

(1)实操考试:报考专业的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实操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结构化面试。根据成绩高低,在实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录取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按实操考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4.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进行实操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时,应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抽签,并按抽签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者,取消实操考试及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考生,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单位支付。具体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采血、检验、血液成分制备、供血业务岗位的考生入职前需检查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鉴定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出具的有无犯罪证明。

4.经审核,拟录用人员存在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获录用人员由本单位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日期,如获录用人员未能在报到日期内到本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四、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大楼五楼507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惠众街25号),可乘坐广州地铁3号线到番禺广场地铁站H出口。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4629623

监督电话:020-32268501

(正常上班时间:9:0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1.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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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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