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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3年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员的公告

为大力提升古蔺县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号)文件精神,结合古蔺县实际,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募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员共15名,其中:特聘农技员7名,特聘动物防疫员8名(以下简称特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和对象

(一)招募条件。

1.特聘农技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3)具备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要求的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等要求,服从工作安排;(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从事农业种养殖3年以上;(5)无失信、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6)符合招募要求且具有农业系列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7)原则上具备特聘农技员工作经历的,在考评分数相同条件下,可优先招募。

2.特聘动物防疫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4)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5)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6)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7)原则上具备特聘动物防疫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在考评分数相同条件下,可优先招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特聘的人员;

(三)招募对象

1.特聘农技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业种养殖技术相关专业的毕业大学生;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技术人员;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工作、能够独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

2.特聘动物防疫员。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人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古蔺县农业农村局七楼人事科教股(古蔺县双创中心蔺阳大道126号),联系人:杨毓中,13619044653;成国辉,15283076305。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应聘资料。资料要求:(1)古蔺县2023年特聘人员报名申请表、政审表(签字盖章);(2)符合本公告岗位招募对象条件相关证明材料;(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5)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手续原件,成功通过招募后,在签订协议前提供与单位解聘手续原件。

(二)资格审核

招募单位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现场告知报名人员。

(三)遴选考核

遴选考核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考核组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出题、打分。根据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募人数足额确定特聘人选,遴选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遴选筛选确定。

(四)人员公示

通过报名审核、遴选考核、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经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无异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购买技术服务协议,具体服务区域和工作岗位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安排。

附件:1.古蔺县2023年特聘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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