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夏国萍、闫伟等5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174;人事处0558-2599037。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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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夏国萍、闫伟等5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174;人事处0558-2599037。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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