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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总成绩,现将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表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上午9:30-10:3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和联系电话

四川省公安厅老干部活动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2号)。联系电话:028—86301740。

四、面试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仅限于第一学历,辅修或第二学历不作为认定依据)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部门负责审查认定。

4.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考生,必须书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资料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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