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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影像、检验技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

经研究决定

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3. 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1月以后出生。3. 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不限。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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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一)用工性质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统一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院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7:45-11:30;下午13:30-17:00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五楼办公室;

3. 资格审核: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4. 咨询电话:0513-84821795

(五)报名材料

1.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50%。日期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审核后报送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果备案后不再递补。

其它

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 本公告经如东县卫健委人事科备案,由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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