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定向招聘宁河区人民武装部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下列人员经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
电 话:022-6911629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3年定向招聘宁河区人民武装部编外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