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7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因工作需要,招聘书记员7名
(二)岗位职责。
自聘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至2005年11月17日以前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学专业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10:30-13:30;15: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605办公室)
地址:呼图壁县呼芳路与S201路交叉处(人社局联栋大院最东侧)
3.携带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学籍证明2份
⑤1寸照片2张
其他要求:考试需自行下载填写附件1《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考察表》,附件1、附件2表内容需真实填写,正反面打印,每份表格亲笔签名。报名、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均需全部携带。(以上所需复印件均为2份)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后期通过笔试等环节的拟录用人员之前在其他单位就职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94-8230862
咨询电话:0994-823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