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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补充公告

根据《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资格审查环节已结束,因在资格审查阶段中部分考生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经我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给予报名人员二次补充材料机会。现公示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第二批)及笔试有关事项。

一、补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第二批)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科目及笔试时间

基础知识: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专业知识:2023年11月25日11:00--12:30

2.笔试地点

北屯职业技术学校大阶梯教室

3.笔试人员

笔试面试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免笔试岗位不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须知

1.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报名表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考场桌面左上角考生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于监考老师反映,确认后办理更正。

2.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3.试题作答在笔试试卷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蓝黑墨水笔。草稿纸由考场统一提供,不允许自带,交卷前,草稿纸右上角填写考生姓名及岗位代码号。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储存、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5.作答前应认真听监考老师宣读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如遇考卷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交卷前,须确认作答结果是否完整。

6.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岗位代码等信息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填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位置一律视为作弊,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7.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结果为准。

8.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181570

附件: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批)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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