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经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岗位学历、年龄要求详见《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5.有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宁夏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由市新闻传媒中心在中卫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可以到网站查询。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新闻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期间,本人携带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照片(2张1寸蓝底)、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市新闻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955—7012030)。
资格审查期间,如发现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考试工作由市新闻传媒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业务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业务技能测试(面试)成绩×35%+媒体从业经历×15%
(4)体检。综合考试总成绩、岗位匹配度确定体检人选,经通知后参加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由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近三年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能力等。
(6)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初审人选由市新闻传媒中心在中卫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新闻传媒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间工资待遇按市新闻传媒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比照单位同等学历、职称等条件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本方案中涉及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5—7989226(中心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955—7023334(派驻中心纪检组)
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