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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关于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一次第三批)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冯欣等5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联系电话:0763-3463839。

附件:清远市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第一次第三批)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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