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政审进展情况,现将第三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财政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024421)。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三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序号 | 姓 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王晓娟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随军家属专设岗位 |
2 | 杨振其 |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管理 |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