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信宜市信宜中学、信宜市第一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等信宜市直学校高质量发展对教师的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信宜市教育局决定到广州、江西、云南、广西、湖南等地高校公开招聘教师18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一)信宜市信宜中学。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优质公办重点高中。学校创办于1892年,2003年搬迁至信宜市教育城。1995年成为茂名地区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2006年成为茂名市首批三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之一。学校办学规模宏大,占地630多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现有126个教学班,学生6500多人。学校确立了“人本发展”的办学理念,全力建设“绿色生态”校园,全面构建“人格和谐”的德育体系,注重打造“快速成长”的师资队伍,积极倡导“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在省内外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曾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文明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信宜市第一中学。该校成立于2002年,坐落于信宜市区教育路8号,校址前身为信宜中学,是一所拥有100多个教学班的大规模优质独立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办学业绩辉煌,高考成绩连续多年高居全市同类学校第一,特别是近年来,高考成绩实现了跨越式提升,本科线上线人数更是每年以百数以上递增,并以绝对优势遥遥领先于信宜市同类学校。学校先后获“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英特尔未来教育示范学校”等多个荣誉称号。
(三)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书香一路2号,与信宜市教育城、钧明城相邻。学校占地198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72个班,初中36个班,学生504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2024学年将有小学及初中56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为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高标准配置、高质量发展、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优质示范学校。
(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新区育才路与梅岗大道交汇处,与信宜市教育城、万达广场相邻。学校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48个班,初中24个班,学生336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有小学及初中共28个教学班,学生1150人。学校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积极探索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特色的国际化优质名校之路,致力办成信宜公办学校中的精品示范学校。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3)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七)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八)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及考试时间
1.现场报名、面试时间
(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校区)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下午-26日
(2)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29日
(3)云南师范大学(呈贡区)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2日
(4)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5日
(5)湖南师范大学(岳麓校区)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12:00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8日
各学校招聘批次的组织视情况而定,额满即止。
2.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8)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材料2-7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二)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试以面试(试教)的形式进行。
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综合评价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试教)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
(2)面试时间、地点
各批次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主评委成绩相同,由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签订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4.递补: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所有招聘场次同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信宜服务满5年以上,可按规定在市直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违反聘用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668-8814674。
附件:
1.信宜市直学校2024年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