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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业务部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在中央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Office、WPS、PHOTOSHOP等办公软件;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起至12月1日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合成PDF文件,并填写《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gzhaoshang@163.com)。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简历内含近期2寸免冠彩照),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12月4日-12月5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面试当天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核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五)体检

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上会讨论同意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市政府统一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现行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杨女士0770-2217508,卢先生0770-2217518。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2209室。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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