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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回民区司法局拟在全区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经个人报名,审核筛选等程序,现将拟选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0天,自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回民区司法局反映。

电子邮箱:hmqfzb@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三号楼421室

特此公告

附件:回民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选聘人员名单.docx

回民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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