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市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公开招募2023年晋城市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
一、见习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征集到12家见习单位共计161个见习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请查看附件《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汇总表》。
二、见习人员范围
见习人员的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注意:1.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活动,之前参加过的不能重复见习。
2.已就业人员不能参加就业见习,包括《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保以及本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等情况。
3.未毕业的在校生不能参加就业见习。
三、见习时间及待遇
就业见习的时间为3个月-12个月。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需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携带资料:
①高校(或中职)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②16-24周岁失业青年: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地址: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文昌西街1388号)四楼403室。
(二)网上报名:
个人用户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通过下图中标红框位置的【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菜单跳转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可下载附件“《就业见习个人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就业见习人员申请”页面的“业务办理属地”选择山西省晋城市市本级,不要选到区县。
2.网上报名前必须先办理《电子就业创业证》,各县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3.网上报名只需完成至《操作手册》上“3.2就业见习人员申请”即可。
五、岗位对接
见习人员完成报名后可主动联系有意向的见习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线下岗位对接。
附件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及对接时间:11月22日—11月27日
地 址: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文昌西街1388号)
联 系 人:贾慧广 赵晋
咨询电话:0356-2138105、2069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