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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9〕12号)有关要求,做好全市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大学生就业,根据团区委工作现状,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原则、岗位待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招聘岗位2名(文秘岗、行政助理岗各1名),见习时长为6个月。

就业见习人员在规定见习期内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包括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

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核发,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核发;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范围及条件

三、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面貌: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发布招聘公告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同等应聘条件下,优先招录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程序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团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鄠邑”发布2023年团鄠邑区委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起(长期有效)

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后一周内,请电话告知团区委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选拔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面试工作由团区委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或公共服务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团鄠邑区委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重要提示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团鄠邑区委有关公告信息、接听通知电话,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联系电话:84812959(法定工作日内)

共青团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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