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和《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勤务辅警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现有朱欣瑜等2名同志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成绩 | 体能侧试 | 排名 |
1 | 大丰区公安局 | 南阳铁骑 | 勤务辅警 | 朱欣瑜 | 男 | 盐城工学院 | 72 | 合格 | 1 |
2 | 大丰区公安局 | 南阳铁骑 | 勤务辅警 | 魏辰辰 | 男 | 大丰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69 | 合格 | 2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
监督电话:0515-83958820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