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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制定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兴连英才”计划,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吸引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实现师资队伍合理配置,学校拟制定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具体安排如下

一、 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制定的要求

(1)A类岗位

学术造诣深、学术影响力大的高层次人才。

原则上须具有教授职称,主要服务学科建设。在本学科(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学科建设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科(学术)方向团队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能带领学科(学术)方向团队协同攻关;能够讲授本学科和相关学科本科生专业课、通识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B类岗位

业绩突出的副教授、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具有工程背景或行业背景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主要服务本科教学、专业建设。能够讲授本学科和相关学科本科生专业课、通识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学科(学术团队)骨干成员积极融入学科建设工作;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

二、“一事一议”事项计划申请的要求

“一事一议”适用于根据学校现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现有引进条件不能满足引进需要,需要采取特殊政策引进的人才。如某个专业按现有安家费标准引进人才比较困难,需要提高安家费标准的;需要放宽年龄限制引进的。

“一事一议”采用先确定重点事项、再针对人选及具体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的工作模式。原则上,未确定“一事一议”事项计划的,不受理个人的“一事一议”申请。

三、其他说明

(1)学校组织专家初审各学院提交的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再提交人才工作例会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人才计划将对外发布并予以实施。

(2)学校将对各学院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人才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3)因我校副高级职数极为紧张,各单位须严格控制副高级职称人员引进,原则上非十分突出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应暂缓引进;引进正高级职称人员也应注意业绩突出,原则上不得低聘至副高级引进;引进优秀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得低职高聘至副高级。

四、填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制定本单位2024年高层人才引进需求计划书(含引进需求计划制定的过程,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现状及需求分析等),并填写附件表格。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1日13: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dldxrcb@dlu.edu.cn,纸质版交至文科实验楼b303室。

附件: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xls

人才建设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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