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鲁农种植字〔2012〕3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鲁财金〔2019〕38号)、《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德财金〔2019〕15号)、《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宁城街道、时集镇、相衙镇、刘营伍乡、张大庄镇2023年度政策性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理赔明细进行公示(详见清单)。
本次公示时间为三天(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4-7076199
附件:
2023年刘营伍乡种植业玉米保险赔款分户公示明细表.xls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