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大亚湾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共6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9.大亚湾开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7日8:30至12月1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起算时间为相应证书的颁发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入围面试后,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入围面试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笔试成绩加分年限、取得相关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规定的具有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身份的报考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
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4.面试。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可从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人员名单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考察是否存在不符合组织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聘用
1.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日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和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所有内容。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则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回避。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0752-5562877(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或0752-5562207(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电话:0752-5562105。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表
2.报考指南
3.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