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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方案》(惠市组通〔2023〕21号)相关部署,2023年决定继续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一批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在全县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数量为2名。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事业为上,工作有干劲有办法,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恪守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四)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

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六)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情形的。

(二)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组织部门及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符合招聘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和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还需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所在乡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表彰加分

按照《惠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参照“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或集体获得荣誉的,对综合成绩进行加分,其中县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或集体,同级多项表彰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经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及表彰加分情况,在所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两级公示。

(四)集中考试

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实际设计笔试及面试题目,不设考试大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及面试,综合笔试成绩和表彰加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表彰加分+面试成绩×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笔试地点为惠州市技师学院。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统一体检

统一组织入围体检的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人选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职位所在乡镇(街道)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人选公示

县委组织部综合以上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分别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提出编制使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

(九)后期管理

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须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下派到村(社区),继续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由中共博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2.各镇街招聘工作部门联系方式.xlsx

中共博罗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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