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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方案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为“富民兴黔”培养“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厅同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博士的配偶,同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http://www.gufe.edu.cn/www/)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22日到2023年11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0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有效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的说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财经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公示。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仍并列,单独为并列人员增加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3年12月5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财经大学在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财经大学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510351;监督电话:0851-8851036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财经大学商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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